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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格式
    发表时间:2018-12-26     字体:【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首先得告知,并且要重点重复告知以下几点内容:

    一、《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后可以撤回,但应书面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人民检察院将重新提出量刑建议。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未提出书面撤回申请,但对起诉书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罪名和认罪表述提出异议的,视为撤回《认罪认罚具结书》。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撤回《认罪认罚具结书》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签署过的《认罪认罚具结书》不能作为本人认罪认罚的依据,但仍可能作为其曾作有罪供述的证据,由人民法院结合其他证据对本案事实进行认定。

    今天我们提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和《认罪认罚具结书》格式,供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所用。格式来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解与适用》一书(胡云腾主编,沈亮、管应时副主编,最高法刑一庭编著。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

    格式一:《认罪认罚具结书》

    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

    本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日,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二、权利知悉

    本人已阅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且理解并接受其全部内容,本人 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简化审。

    三、认罪认罚内容

    本人 知悉并认可如下内容:

    1、 人民检察院指控本人 的犯罪事实,构成犯罪。

    2、 人民检察院提出的 量刑建议。

    3、本案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简化审。

    四、自愿签署声明

    本人学历 ,可以阅读和理解汉语(如不能阅读和理解汉语,已获得翻译服务,且通过翻译可以完全清楚理解本文内容)。

    本人就上述第三项的内容已经获得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法律帮助并听取法律意见,知悉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本《认罪认罚具结书》,是本人在知情和自愿的情况下签署,未受任何暴力、威胁或任何其他形式的非法影响,亦未受任何可能损害本人理解力和判断力的毒品、药物或酒精物质的影响,除了本《认罪认罚具结书》载明的内容,本人没有获得其他任何关于案件处理的承诺。

    本人已阅读、理解并认可本《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每一项内容,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人签名:

    月 日

    本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的辩护人/值班律师。本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已经阅读并理解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根据本人所掌握和知晓的情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系自愿签署上述《认罪认罚具结书》。

    签名:

    律师执业证号:

    月 日

    一、本文书格式供人民检察院办理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时使用。

    二、认罪认罚具结书应当由具结人阅读后亲笔签署,必要时可以由人民检察院向其宣读后,由其签名。签署时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应当在场,并在具结书上签字并写明其律师执业证号。

    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使用。

    格式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

    XXX人民检察院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在本《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上签名,对指控犯罪事实无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的应当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该《认罪认罚具结书》经辩护人或值班律师签字确认,方为有效。

    三、《认罪认罚具结书》载明: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认罪认罚情况,被指控的罪名及适用的法律条款,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拟提出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及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情形。

    四、检察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情形提出量刑建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辩护人/值班律师可以就从宽处罚的具体幅度向检察机关提出意见。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定罪准确的,一般应予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影响公正审判的除外。

    六、《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要求撤回,但应书面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人民检察院将重新提出量刑建议。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提出书面撤回申请,但对起诉书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罪名和认罪表述提出异议的,视为撤回《认罪认罚具结书》。

    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撤回《认罪认罚具结书》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签署过的《认罪认罚具结书》不能作为本人认罪认罚的依据,但仍可能作为其曾作有罪供述的证据,由人民法院结合其他证据对本案事实进行认定。

    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撤回《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反悔并申请重新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经人民检察院同意,重新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人民检察院应基于新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重新提出量刑建议。

    九、经协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不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有权不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不适用本制度。

    本人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上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并由本人签署后附卷留存。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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