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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证、书证公诉证据的审查判断方法
    发表时间:2020-04-11     字体:【

    关键词:丽水刑事律师 公诉证据 审查判断方法

    (1) 物证、书证是否为原物、原件,是否经过辨认、鉴定· 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或者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是否与原物、原件相符,是否由二人以上制作,有无制作人关于制作过程以及原物、原件存放于何处的文字说明和签名

    (2) 物证、书证的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台法律、有关规定经勘验、检查、搜查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是否附有相关笔录、清单,笔录、清单是否经侦查人员、物品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物品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物品的名称、特征、数量、质量等是否注明清楚

    (3) 物证、书证在收集、保管、鉴定过程中是否受损或者改变,

    (4) 物证、书证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对现场遗留与犯罪有关的具备鉴定条件的血迹、体液、毛发、指纹等生物样本、痕迹、物品,是否已作DNA鉴定、指纹鉴定等,井与被告人或者被害人的相应生物枪材、生物特征、物品等比对,

    (5) 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物证、书证是否全面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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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丽水专业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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