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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主观方面的公诉证据标准
    发表时间:2018-10-24     字体:【

    关键词:丽水刑事辩护律师 犯罪主观方面 公诉证据标准

    犯罪主观方面是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时时危害行为本身、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以及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所持的心理态度。犯罪主观方面包括故意与过失。

    一、认定犯罪主观方面的一般方法

    司法实践中,认定犯罪主观方面,主要通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对犯罪环境、目标的选择等方面做出综合评价。犯罪主观方面,是司法人员应用“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认识规律,时行为人主观心态做出的法律评价。犯罪主观方面直接彩响看犯罪行为是否成立、犯罪行为的性质划分、刑罚处罚的档次。由于它主要来源于司法认知,且无明确的证明标准,使犯罪主观方面的认定一直是困扰司法工作的难点,单纯依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认定犯罪主观方面的现象比较普遍。近年来,伴随着打击犯罪经验的不断积累,才逐渐出现了关于犯罪主观方面认定的有关司法解释,如最局人民法院2000年11月通过的《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苦干问题的解释》等,对于非法收购的 “明知” 的认定规定了客观标准,使犯罪主观方面的认定有了客观依据。

    二、认定犯罪主观方面的原则

    在认定主观方面过程中,要坚持以下两个基本原则:

    (一) 证明主观方面的内容必须具有连贯

    要以 “证据证明的案件的起因、发生、发展和结局”来认定故意、过失和意外事件。尤其对于共同犯罪案件,要结合行为人的分工、实施的具体行为等,正确认定各自的地位和作用,界定组织领导者、首要分子. 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数唆犯等。

    () 对子主观方面的认识标准应坚持主客观相统一

    对子犯罪主观方面的认识,是一个主观见之客观的认识过程. 主观认知内容,应当有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和说明,避免主观归罪,也要防止客观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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